关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建议反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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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建议反馈(6)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XXX)(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我们以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的名义提交了《建议反馈》,一共6条建议。现在已经过了公开征求意见期,逐条与君分享:

建议六:增设林缘禁设样地条款+随机样地与固定样地双轨并行

1.涉及的条款

附录E.2“样地布设方案”、E.3“样地设置”及7.3.6“样地设置要求”

2.现行条文(修订征求意见稿)

7.3.6节:项目生物质碳储量可采用固定样地连续监测。项目业主须按照附录E步骤,采用随机起点、系统布点的方法设置样地,明确所有样地的地理坐标。

附录E.3a):如果样地边界距离林缘、悬崖等地形地物小于10m,可沿这些地形地物边缘线的垂直方向移动一定距离,最多不超过10m。

3.问题分析

林缘效应:林缘(森林与道路、农地、空地等非森林地类的交界带)的光照、风速、水分蒸发条件与林内差异显著,林木生长状况和碳储量不具有代表性。现行E.3a)的表述为“可移动”而非“禁止设置”,仅给了位移许可但未设立禁区——这意味着项目业主完全可以将样地布设在林缘,系统性地高估林分碳储量。


固定样地的人为偏差风险:7.3.6仅规定“固定样地连续监测”,但长达20—40年的计入期内,固定样地的位置信息对外公开后(如核查机构、审定机构相继到访),存在被项目业主“定向管护”的风险——对固定样地进行额外施肥、浇水等特殊照料,使样地碳储量偏离林分真实水平。

为解决以上两个问题,建议设立两项规则:

1.林缘禁设区:样地中心点距林缘不得小于10m(建议参考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森林资源评估标准,保守方案可取20m)。

2.固定样地+随机样地双轨制:除固定样地外,每次监测期新增不低于固定样地面积的随机临时样地,且临时样地的总布设面积不得小于上次监测期的临时样地面积。

4.修改建议

将附录E.3a)中:如果样地边界距离林缘、悬崖等地形地物小于10m,可沿这些地形地物边缘线的垂直方向移动一定距离,最多不超过10m。

修改为:样地中心点距林缘、悬崖等非林地的地形地物边缘不得小于10m。若按系统布点法确定的样地中心点不满足此条件,须沿地形地物边缘线的垂直方向向内移动,移动后的样地中心点距林缘不小于10m。移动后的坐标须记录并说明。

在7.3.6“样地设置要求”中增加一段:

除固定样地外,每次监测期须新增随机临时样地。随机临时样地的总布设面积不得小于本次监测期固定样地的总布设面积,且不得小于上一监测期随机临时样地的总布设面积。

临时样地的布设应独立于固定样地,采用附录E.2的方法在碳层内重新随机布点。临时样地的监测数据用于检验固定样地是否存在“定向管护”导致的碳储量高估——若同一监测期内,固定样地与临时样地的单位面积生物质碳储量差异超过±10%(以固定样地为基准),项目业主须在减排量核算中采用两者中较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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