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在上位政策指导下,各地零碳园区建设正如火如荼地推进。所谓零碳园区,是指在一个产业园区内,其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一定周期内(通常为一年),通过清洁技术应用、碳回收技术、能源存储交换等方式全部予以抵消,从而实现全年碳元素“零排放”。
要建设真正的零碳园区,规划中必须重点考虑以下三点:
1.规划起点应着眼“负碳园区”
零碳园区建设必须考虑园区经济的年增长:只要有增量,排放必然随之增加。因此,抵消路径需多元化且具备盈余能力。否则,若今年刚实现“零排放”,明年因经济增长导致排放增加,却无足够的固碳信用存量进行抵消,则该园区便无法持续称为零碳园区,只能说明其在某一年度曾达到过“零排放”。
2.系统掌握固碳(抵消)途径
固碳(或抵消)途径多样,规划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合应用,主要包括:
1)自然解决方案(NaturalSolutions):
- 大规模造林、再造林(含热带雨林修复、森林经营等)
- 土壤碳封存与农业再生项目
- 红树林保护
(注:此类项目可采用在园区外建设但产权归属园区的模式,通常成本较低。)
2)技术型解决方案(TechnologicalSolutions):
-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
- 生物质能碳捕集与封存技术(BECCS)
- 直接空气捕获(DAC)
3)碳市场机制(CarbonMarketMechanisms):
- 通过自愿性碳市场购买高品质碳信用
- 与碳信用开发商签订长期碳清除购买协议
- 践行企业碳抵销承诺
在运用碳市场机制时,企业需具备辨别高质量碳信用与低品质或未核证碳信用(避免“漂绿”)的能力。随着公众与媒体对碳抵销关注度的提升,企业应高度重视碳信用项目的类型、来源及认证标准。
虽然碳抵消并非终极方案,但在企业实现碳中和的中短期过渡路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3.紧密关注政策演变趋势
当前政策正逐步从鼓励“抵销减排”向要求永久的“碳清除”转变。根据国际碳行动伙伴关系(ICAP)及Verra等标准组织的动态,高品质的“永久清除型碳信用”将逐步取代传统的“避免排放”类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