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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收益仅是储备林项目收益的补充

2025-07-03
原创

从已公示的造林碳汇项目PDD(设计文件)来看,造林项目可产生碳汇量0.3~1.2吨/亩.年左右,南方地区如广东省的碳汇量最高可以达到1.2吨/亩.年,北方地区如河南省在0.3~0.6吨碳汇量/年/亩左右。 从树种看,阔叶类树种碳汇量 较多,落叶松较少。不同的树种,每亩固碳量是不一样的。

CCER的《森林经营碳汇方法学》虽然还没有出台,但是森林经营中并非自然增长的就算碳汇,一定要有额外性(即人为因素)。随着监测手段的科技进步和监测数据的积累,且考虑到自愿碳市场规则变动因素(方法学的迭代),在更严谨的科学视角下,未来森林经营碳汇方法学为体现额外性,对于碳汇量的计算有可能减扣掉自然增长的年生长量,更新为:

森林年碳汇量=人为干涉后的年生长量-自然增长的年生长量

结合川西亚高山云杉林的研究:40年生林分达到碳汇峰值,60年生林地呈现地力衰退,需额外补充氮素维持功能。黑龙江帽儿山研究表明:30年生红松林土壤CO₂排放速率最高,15年生仅为峰值的76%。这意味着人工林需超过20年才能进入高碳汇阶段,而储备林的周期通常在30年,碳汇能力尚未达峰值,恰在碳汇能力上升期即终止,实际收益低于成熟林评估基准。

从已审定的20个项目为样本,碳汇造林项目每亩林温室气体储蓄量均值为0.90 tCO2e。在CCER碳价100元/吨为例,造林项目每亩林地每年的碳价收益为90.00元/亩。即使未来碳价走高,以翻3倍计:每年的碳汇收益也才270.00元/亩。和投资万元的储备林比较,30年也仅能回收8100元,达不到收支平衡。

所以:碳汇收益仅能作为储备林的补充收益!也就是:碳汇收益是储备林收益的一个来源,不能将储备林的收益全部押宝碳汇上,这还没有考虑诸多风险因素,如: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等多重风险。

唯有在储备林项目设计之初,海纳百川,广泛搜集林业科技发展动态,设计更多的非木质林产品收益来源,采用多种经营模式,才能实现储备林收益呈正向、良性发展的目标。

菌根性食用菌,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种植经过专业培育的、树根上带目标菌菌群的树苗,即可把一个长周期的项目在短周期内实现收益,种植 3 5 年后,松露(块菌)、松乳菇等菌根性食用菌的收益可作为储备林收益的一个重要来源,使储备林项目的财务分析呈正向、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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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云南省自然资源碳汇调查与碳资产评估技术创新中心(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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